要允许别人扔掉你的礼物
文|王路
《上下五千年》是我小时候很珍爱的书。二年级时,我爸买了一套,我每天带到学校,和同桌一起看。两人速度不一样,各自歪着小脑袋看不同的页数。我换了几个同桌,都爱看,我就以为人人都喜欢。
后来,弟弟生日,我买了一套送他。我零花钱少,攒了很久才够。弟弟不爱看书,但我觉得小孩应该多读书,才能增长知识,所以也不心疼。真正让我心疼的是,隔了一段,去他家玩,他正在吃面,我送的书就垫在碗底下,端起碗,书上一圈油印子,像印章盖的。
初中时学《羚羊木雕》,张之路写的,讲一个小朋友把父亲从非洲带的贵重礼物送给了小伙伴。妈妈知道了,让他要回来。小伙伴的妈妈也责怪小伙伴不该收这么贵重的礼物。
当时我完全理解错了。我以为,两位妈妈是对的。但中心思想不是这样讲的,老师说,大人眼中只有利益,小孩的友谊才单纯。听了老师的讲法,我很羞愧,觉得自己很俗气。
不过今天再看,我觉得自己是对的。未必是小孩友谊单纯,很可能是小孩对价值的认识太模糊。我外甥三岁时,给个苹果就能换走他一百块压岁钱,他还特别高兴,到了四岁,三个苹果都换不走了。小孩可能第一天送了礼物给朋友,第二天闹了别扭就后悔。或者几年之后,知道它多值钱才后悔。如果未来后悔,再说小孩的友谊纯粹就虚伪了。
佛经上讲,仙人对国王说,自己犯了偷盗罪,因为接受了国王的礼物。国王说:“你并没有犯罪,礼物是我心甘情愿送给你的。”仙人说:“虽然你当时送给我了,但回去之后,我以为你后悔了,如果你后悔,我就犯了偷盗罪。”
这个故事有寓意。比如说,小伙子为了骗姑娘,跟她谈恋爱。心里清楚,自己未必愿意跟她结婚,但不妨耍一耍。姑娘觉得小伙子蛮好,就把心托付给他。后来暴露出真面目,姑娘后悔了。哪怕姑娘起初心甘情愿,只要后悔,小伙子就犯了偷盗罪。
人在接受馈赠的时候,应当提醒自己,这馈赠是不是别人所愿,他有没有能力馈赠如此之物,未来会不会后悔。很多人赠送礼物,是怀着投桃报李的心态,礼物送出去,如果没有得到与期待相符的回报,就会失落。这样的礼物,其实不宜接受。爱捡便宜的人,是容易犯偷盗罪的,别人为什么愿意给你恩惠呢。
读研时,好友给我寄了进口咖啡。我睡眠不好,不太敢喝,就转送给另一位朋友。自己很宝贝,就以为别人也宝贝。隔了很久,偶然聊起,问他喝了没有,是不是很好。他说喝了一点,不小心放在阳台上,淋了雨,就扔掉了。我心疼得不得了,就感叹说,那可是一大罐,好贵呢;又问他,为什么会放在阳台上,为什么忘了盖盖子。因为多问了两句,他好像也不是太高兴。
回去之后,想起小学的一件事情,才觉得自己多提的两句并不合适。小学毕业那年暑假,我去班主任家拿信,她刚从乡下回来,塞了几根玉米棒子给我。我很感动,因为五年小学里,再没有第二个老师送我礼物。
我没有告诉我妈,怕她把玉米棒子煮来吃了。但又没有自己的房间,就借了方便面箱子,装了玉米,放在床肚里。时间久了,这事也给忘了。后来,玉米被发现的时候,已经长了霉点,扔掉了。我觉得好可惜。一旁的姐姐说:“别说长霉了,就是不长霉,也不值当煮啊,小成这样,在乡下只能拿去烧柴火。”我听了如梦初醒:难道是老师觉得玉米太糟糕,懒得煮,扔掉又可惜,刚好赶上我去拿信,才顺手给我的?
往往就是这样。别人送你一样东西,本来很随意,你却把它宝贝得不得了。也许对别人来说,送礼物只是微不足道的习惯。就像有人无论到什么景点,都会买一堆明信片寄给每个朋友。而另一些人,只在最好的景点,很吝惜地寄一两张明信片给最好的朋友。如果他祈望别人特别珍惜他的明信片,往往要失落了。
舍利弗行菩萨道,要先渡过布施河。有人来找舍利弗,要他的眼睛。舍利弗说:“我的眼睛抠出来,对你也没什么用,不如你要点别的,财物我都可以给你。”那人说:“不要别的,就要你的眼,如果你真想渡过布施河,就把眼给我。”舍利弗就挖下一只眼,给了他。那人拿起嗅嗅,说好臭,唾了一口,扔到地上,用脚踩扁了。
舍利弗叹息:“这人真是恶劣,他要我的眼并没用,却坚持要,给了他,又用脚踩,真是没办法度化,还是先度自己吧。”刚生起这样的念头,菩萨道就立时退转,回向小乘,不能度到布施河的彼岸。
这个故事让我震动。震动并不是说,人家要你的眼睛你也得给他,而是,如果你决定把一样东西给别人,那么,别人怎么处理,就是别人的事。因为东西已经是别人的了。哪怕别人转手把它扔到垃圾桶,也没有什么不好。如果你还把自己当成这样东西的主人,就等于宣判了别人的盗窃罪。你送人东西,并不是要用来换取宣判别人罪过的能力的。即便是在父母子女之间、夫妻之间,都不该有这样的想法。自己可以为所爱的人付出,可以无限地施予,却不能强求别人必须珍爱你的付出。
哪怕内心存有一点点这样的要求,也是不好的。这样的念想,对自己并没有好处,只会让自己后悔。对别人也没有好处,只会让人觉得,欠了你的情分。如果需要偿还,就不是送而是借了。
小时候,有小伙伴上厕所没带纸,用我寄给他的信擦屁股,后来他姐姐告诉我,我一点都不郁闷,反而觉得他很性情。但后来,年龄越大就越在乎,自己送出的礼物,别人有没有好好珍惜。同时,我也隐隐把收到的礼物当成负担,因为知道它总有一天会坏掉,坏掉之后该怎样处理呢。要是自己的东西,就毫不犹豫扔了。既然是别人送的,总觉得扔了似乎有点对不起人家。西安的朋友,送我一只兵马俑模型,我把它从家里带到广州,脑袋在火车上磕断了。毕业带回家,后来又搬家,每次都携着一只头和一架身躯腾挪,也觉得麻烦。
自己贮藏东西有负担,别人自然也有。任何东西,都有寿命,终是要坏的,到头还是要遗弃。送人礼物的时候,就该想到这一层。无论是多珍视的东西,既然送出去,就和自己无关了。别人如果知道,你还对他如何珍藏有要求,他岂不成了你的物品保管员了。不该有这样的想法呀。
春节是送礼高峰,张三掂一箱礼物到李四家,李四用不着,掂到王五家,王五礼物多,又掂到赵六家,最后,赵六把它掂回张三家。虽然礼物转一圈又回来了,不多不少,GDP也没有增加,但张三、李四、王五、赵六之间的情分增加了。要紧的是情分,至于礼物走到哪儿,如何处理,都没那么重要。
《上下五千年》是我小时候很珍爱的书。二年级时,我爸买了一套,我每天带到学校,和同桌一起看。两人速度不一样,各自歪着小脑袋看不同的页数。我换了几个同桌,都爱看,我就以为人人都喜欢。
后来,弟弟生日,我买了一套送他。我零花钱少,攒了很久才够。弟弟不爱看书,但我觉得小孩应该多读书,才能增长知识,所以也不心疼。真正让我心疼的是,隔了一段,去他家玩,他正在吃面,我送的书就垫在碗底下,端起碗,书上一圈油印子,像印章盖的。
初中时学《羚羊木雕》,张之路写的,讲一个小朋友把父亲从非洲带的贵重礼物送给了小伙伴。妈妈知道了,让他要回来。小伙伴的妈妈也责怪小伙伴不该收这么贵重的礼物。
当时我完全理解错了。我以为,两位妈妈是对的。但中心思想不是这样讲的,老师说,大人眼中只有利益,小孩的友谊才单纯。听了老师的讲法,我很羞愧,觉得自己很俗气。
不过今天再看,我觉得自己是对的。未必是小孩友谊单纯,很可能是小孩对价值的认识太模糊。我外甥三岁时,给个苹果就能换走他一百块压岁钱,他还特别高兴,到了四岁,三个苹果都换不走了。小孩可能第一天送了礼物给朋友,第二天闹了别扭就后悔。或者几年之后,知道它多值钱才后悔。如果未来后悔,再说小孩的友谊纯粹就虚伪了。
佛经上讲,仙人对国王说,自己犯了偷盗罪,因为接受了国王的礼物。国王说:“你并没有犯罪,礼物是我心甘情愿送给你的。”仙人说:“虽然你当时送给我了,但回去之后,我以为你后悔了,如果你后悔,我就犯了偷盗罪。”
这个故事有寓意。比如说,小伙子为了骗姑娘,跟她谈恋爱。心里清楚,自己未必愿意跟她结婚,但不妨耍一耍。姑娘觉得小伙子蛮好,就把心托付给他。后来暴露出真面目,姑娘后悔了。哪怕姑娘起初心甘情愿,只要后悔,小伙子就犯了偷盗罪。
人在接受馈赠的时候,应当提醒自己,这馈赠是不是别人所愿,他有没有能力馈赠如此之物,未来会不会后悔。很多人赠送礼物,是怀着投桃报李的心态,礼物送出去,如果没有得到与期待相符的回报,就会失落。这样的礼物,其实不宜接受。爱捡便宜的人,是容易犯偷盗罪的,别人为什么愿意给你恩惠呢。
读研时,好友给我寄了进口咖啡。我睡眠不好,不太敢喝,就转送给另一位朋友。自己很宝贝,就以为别人也宝贝。隔了很久,偶然聊起,问他喝了没有,是不是很好。他说喝了一点,不小心放在阳台上,淋了雨,就扔掉了。我心疼得不得了,就感叹说,那可是一大罐,好贵呢;又问他,为什么会放在阳台上,为什么忘了盖盖子。因为多问了两句,他好像也不是太高兴。
回去之后,想起小学的一件事情,才觉得自己多提的两句并不合适。小学毕业那年暑假,我去班主任家拿信,她刚从乡下回来,塞了几根玉米棒子给我。我很感动,因为五年小学里,再没有第二个老师送我礼物。
我没有告诉我妈,怕她把玉米棒子煮来吃了。但又没有自己的房间,就借了方便面箱子,装了玉米,放在床肚里。时间久了,这事也给忘了。后来,玉米被发现的时候,已经长了霉点,扔掉了。我觉得好可惜。一旁的姐姐说:“别说长霉了,就是不长霉,也不值当煮啊,小成这样,在乡下只能拿去烧柴火。”我听了如梦初醒:难道是老师觉得玉米太糟糕,懒得煮,扔掉又可惜,刚好赶上我去拿信,才顺手给我的?
往往就是这样。别人送你一样东西,本来很随意,你却把它宝贝得不得了。也许对别人来说,送礼物只是微不足道的习惯。就像有人无论到什么景点,都会买一堆明信片寄给每个朋友。而另一些人,只在最好的景点,很吝惜地寄一两张明信片给最好的朋友。如果他祈望别人特别珍惜他的明信片,往往要失落了。
舍利弗行菩萨道,要先渡过布施河。有人来找舍利弗,要他的眼睛。舍利弗说:“我的眼睛抠出来,对你也没什么用,不如你要点别的,财物我都可以给你。”那人说:“不要别的,就要你的眼,如果你真想渡过布施河,就把眼给我。”舍利弗就挖下一只眼,给了他。那人拿起嗅嗅,说好臭,唾了一口,扔到地上,用脚踩扁了。
舍利弗叹息:“这人真是恶劣,他要我的眼并没用,却坚持要,给了他,又用脚踩,真是没办法度化,还是先度自己吧。”刚生起这样的念头,菩萨道就立时退转,回向小乘,不能度到布施河的彼岸。
这个故事让我震动。震动并不是说,人家要你的眼睛你也得给他,而是,如果你决定把一样东西给别人,那么,别人怎么处理,就是别人的事。因为东西已经是别人的了。哪怕别人转手把它扔到垃圾桶,也没有什么不好。如果你还把自己当成这样东西的主人,就等于宣判了别人的盗窃罪。你送人东西,并不是要用来换取宣判别人罪过的能力的。即便是在父母子女之间、夫妻之间,都不该有这样的想法。自己可以为所爱的人付出,可以无限地施予,却不能强求别人必须珍爱你的付出。
哪怕内心存有一点点这样的要求,也是不好的。这样的念想,对自己并没有好处,只会让自己后悔。对别人也没有好处,只会让人觉得,欠了你的情分。如果需要偿还,就不是送而是借了。
小时候,有小伙伴上厕所没带纸,用我寄给他的信擦屁股,后来他姐姐告诉我,我一点都不郁闷,反而觉得他很性情。但后来,年龄越大就越在乎,自己送出的礼物,别人有没有好好珍惜。同时,我也隐隐把收到的礼物当成负担,因为知道它总有一天会坏掉,坏掉之后该怎样处理呢。要是自己的东西,就毫不犹豫扔了。既然是别人送的,总觉得扔了似乎有点对不起人家。西安的朋友,送我一只兵马俑模型,我把它从家里带到广州,脑袋在火车上磕断了。毕业带回家,后来又搬家,每次都携着一只头和一架身躯腾挪,也觉得麻烦。
自己贮藏东西有负担,别人自然也有。任何东西,都有寿命,终是要坏的,到头还是要遗弃。送人礼物的时候,就该想到这一层。无论是多珍视的东西,既然送出去,就和自己无关了。别人如果知道,你还对他如何珍藏有要求,他岂不成了你的物品保管员了。不该有这样的想法呀。
春节是送礼高峰,张三掂一箱礼物到李四家,李四用不着,掂到王五家,王五礼物多,又掂到赵六家,最后,赵六把它掂回张三家。虽然礼物转一圈又回来了,不多不少,GDP也没有增加,但张三、李四、王五、赵六之间的情分增加了。要紧的是情分,至于礼物走到哪儿,如何处理,都没那么重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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